close

本篇為版主發表於今天的中國時報
討論關於吸菸問題

我知道吸菸百害無一利
也知道今年應該把菸戒掉

不過
不管你是不是討厭吸菸
當他沒有影響到你時
還是應該給予尊重

我想到伏爾泰談言論自由時
他說雖然我不贊成你說的 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
誠哉斯言

這一根菸,太沉重了
菸害防制法日前正式施行後,果然滿街都是禁菸標誌,彷彿另一種新生活運動;不過爭議顯然不斷,包括廟裡拜的神可不可以抽菸,室內與室外的區分方式還是有些模糊,還有人討論到雪茄館是否應被規範等等。癮君子遭全面圍剿,很多人甚至還主張吸菸百害無一利,損人不利己,不但公共場所應禁菸,菸品也該全面下架,讓吸菸行為全面被禁絕。

 

菸害防制法真正的重點,除了在避免青少年身心或孕婦受傷害外,應該在保護不抽菸人呼吸新鮮空氣的權益。不抽菸的人有權可以向二手菸說不、可以討厭菸味,這點我完全尊重。所以我會依照法律規定不在不能抽的地方抽。但是,請不要汙名化抽菸這行為,也不需要用道德標準看待抽菸這種生活習慣。有些人還批評抽菸的人拿創作需要靈感做為理由,不過只是吸菸者不願意戒菸的藉口罷了。 

 

其實,只要抽菸沒有影響到別人,沒在公共場所抽菸,我不知道抽菸錯在哪?我不需要跟誰說明我愛抽菸的原因,也不需要強掰出不戒菸的藉口,理由很簡單,因為這是我的習慣、我喜歡、我愛。法律限制抽菸的原因是要尊重其他人的生活空間,但不表示抽菸已經變成一種違反道德或錯誤的行為。

 

誰有資格幫其他人決定什麼是對的行為、好的習慣?用健康作標準?用味道作標準?還是用是不是大家公認的好習慣作標準?吃檳榔好像也不健康,要不要禁?速食店的垃圾食物也對身體不好,要不要禁?熬夜晚睡也是壞習慣,對身體功能也不好,需不需要處罰這些行為?不需要!因為這都是個人的事、個人的習慣,完全不影響他人。這就是人之所以為自由人,對於自己的身體、自己的行為該擁有的自主權。

 

新法上路,當我沒在公共場所抽菸,我的抽菸行為既然沒有影響旁人,請不要再用你們所謂的健康作為道德標準或價值標準,指正或批判抽菸的人。健康不健康,抽菸的人自己心裡有數,在健康跟抽菸這兩種價值中怎做取捨,是他自己的決定,別人無權干預、也不需硬要改變這習慣。抽菸的人只要沒有影響到其他人,抽不抽、怎麼抽、抽多少、要不要戒,都應該被尊重。

 

這一根菸,不小心又讓人發現,原來我們這個社會對所謂的多元與尊重,認識竟是如此淺薄。 



      2009-01-14 中國時報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lopair 的頭像
    lopair

    lopair的部落格

    lopai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