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文華著作<史丹福的銀色子彈>:上次在週一的大會中聽到有楊琴玲副總經理寫有關王文華著作<史丹福的銀色子彈>的一些心得,我很喜歡這本書,所以再次拿出來重讀,又有很多新的感受,不論是身為中基層主管的角色,或者作為長官的部署角色,一面看一面暗自心驚,原來需要改進的地方如此的多。茲摘錄三段,並略述一些心得:
1.…《從A到A+》的作者詹姆斯‧柯林斯(James Collins)是其中之一。雖然只有講師的頭銜,他卻在1992年打敗所有教授,被學生選為最傑出教師。他教的「創業--小型企業的管理」課程,一定要用「銀色子彈」才擠得進去。……柯林斯教學和人生的中心理念,是「紀律」。《從A到A+》第六章談到,媒體和大眾喜歡強調企業或領導人的願景、才能、勇氣、魄力,因為這些是sexy的話題。卻忽略了企業或個人成功最重要的原因,是「紀律」。這裡的「紀律」,不是指軍隊中一板一眼、僵硬官僚的制度。而是指一種持續不變、日積月累的模式和精神。……在1994年柯林斯發給我們的第一份講義上,他列出了9項對學習的價值觀,第五項是:「苦功、挑戰和事前準備,是紮實學習的必要條件。」難得的是:他並不是從顛沛流離、卑賤痛苦的一生中體會出這個道理。從小到大名校、名公司、名作家,在享受了無數的尊榮之後,他還能堅持苦功,這才是真正的sexy。
我的想法:現代公司的確很喜歡說很多願景或是很多動人的口號,但不管再動人,最終落實都在執行力,而執行是否能成功,關鍵就在紀律。暫時拋開企業,現代人有多少說要再進修說要學英文說要充實自我,但最後能成功的都是有紀律的人,當他們設定目標之後,他們會一步一步落實,愈是枯燥乏味的事愈需要紀律的要求,才能成功。例如運動,太多人上健身房,但可以達成健身目的都是少數,因為那些事物遠不如唱歌或飲酒作樂或是睡懶覺來的簡單又開心,紀律就是面對不開心不討喜不願意做的事情,還是全力達成。這背後需要很大的毅力,也需要抵抗其他很多誘惑,唯有突破這些,才會成功。很多人都說,成功的人就是多一份堅持,而這份堅持的背後,其實就源自於自我要求的紀律。對於企業而言也是,有時推動一些改革或者一些新措施,往往還沒看到真正的成果就因為反對聲音太多,最後草草了事,殊不知堅持到最後才知道真正的效果,難怪中國古話說「行百里路半九十」,也就在強調紀律才是最後能否成功的關鍵。

2…專業精神最重要的一點,是「Do Something」和「Do More」。
「Do Something」是主動出擊,上天下地去解決問題。研究公司的採訪報告沒來,我無辜地說﹕「我催了啊,他們還沒做好我有什麼辦法?這家公司好爛,下次不要跟他們合作了!」老闆說﹕「Shut up!Do something!」遇到問題,不要只坐在那邊怨天尤人!想辦法趁為時未晚前做一些什麼事,不管是任何事,來改變現況。報告沒來,催了沒用,開車到他們公司,給他們壓力。去做,去改善,不要等,不要埋怨。世界不公平,人生不公平,又怎樣?別人不專業,但你不要被他們拖下水!贏家總是在關鍵時刻渾身解數,輸家則是在事過境遷後檢討責任歸屬。
「Do More」,則是在完成了別人和自己對自己的期望之後,永遠再多做10分。100分是本分,105分是天分,110分則是專業精神。
老闆說﹕「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想﹕我今天能做什麼令客戶驚喜的事?客戶以為我就這麼幾招了,我還能變出什麼新把戲?」贏家在客戶還沒有警覺時就大有作為,輸家每天忙於跟客戶解釋為什麼又有delay。贏家每天大叫:「Surprise!」輸家永遠在說:「Sorry……」
我的想法:這樣的說法實在讓我們很慚愧,在多少自己負責的事項當中,往往遇到一些些挫折,就推說是別人如何如何沒配合,Do something就是要求我們自己先多做些什麼,在還沒有用盡一切力氣之前,沒有資格雙手一攤說「我盡力了」。我們在資源整合的過程中,Do something的精神尤其重要,也許別人沒有要協助我們,也許別人沒有多餘的力氣協助我們,當我們遇到不順時,我們自己做了什麼?成功的人積極的人業務性格的人都知道要想盡辦法、用盡手段去達成,坐在家中就是等死罷了!除非使盡渾身解數,都沒辦法,這時候才有資格說自己盡力了。至於Do More則強調是專業精神。是在完成了別人和自己對自己的期望之後,永遠再多做10分。100分是本分,105分是天分,110分則是專業精神。對於從事服務業的人而言,沒有資格說自己已經作到最好,因為隨時都讓消費者有「驚艷」的感覺很重要,但消費者的胃口早就被養大了,怎可能容易隨時有驚艷的感覺?這來自於我們絞盡腦汁讓他體會到他以為他不需要的東西,這才會超出客戶的期待,也才能有能力綁住消費者。Do More也是另一種紀律的要求,當所有服務者提供完一百分的服務之後,應該多想一步,怎樣讓客戶更滿意?時時想這問題,才有機會有更多發想或更多點子,完美的服務業一定奠基在Do More的價值上。

3…完美主義者的人生態度,是全有或全無。他不能忍受擁有的東西有任何瑕疵。然而當我畢業,進入業界,開始帶人,承擔責任,我發現:真實的企業是不容許領導者抱著全有或全無的潔癖的。真實好的領導人,在股東權益和良心道德的底線前,日復一日、夜復一夜,放下身段,耐心地協調和妥協。他的成績也許不像完美主義者那樣容易被媒體注意,但他的成果卻一點一滴被員工和股東感激。
經過這些年不斷追求完美的經驗,到頭來,我才發現當完美主義者是容易的。因為他只要低頭硬幹,不需要用到任何判斷和創意。在不完美的狀態下奮鬥才是美的,因為每天都是一局新棋,他必須瞻前顧後,亦步亦趨。
聰明人最大的毛病,是嫌棄比他笨的人。完美主義者另一項缺點,是他要求身旁每一個人也要完美。多少有天才老闆的公司,員工的士氣是最低的!因為不管員工再怎麼努力,換來的還是老闆的批評。最後老闆事必躬親,自己累死,也害了整個公司。
我的想法:很多優秀的老闆主管不一定能讓企業成功,反而是才智平平的主管有時可以獲致美好的戰果,道理就在於太多完美的人,都嫌棄比他笨的人,所以下屬不敢說出自己的想法,也很難有很多人才為他效命,當他看到屬下不如他時,把很多權力重新攬回自己身上,結果累死自己,本來主管扮演決策者的功能就不在了,反而自己把自己限制到事務性的工作上,格局變小但事情變多,再優秀的主管都可能陣亡;如同作者言,在不完美的狀態下奮鬥才是美的,因為每天都是一局新棋,他必須瞻前顧後,亦步亦趨。不完美的人或自認不完美的人,才會放寬心胸欣賞其他優秀人才,他知道怎樣可以適才適用,下屬不用擔心自己不成熟的創意被奚落,單位的士氣才會提升,部門的績效才會更突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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